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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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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摘要: ...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相关选举事项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9:30 至 17:00,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登记的须在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17:00 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电子邮箱:975@ytg000975.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2)填报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3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6日,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王亚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亚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亚平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王亚平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王亚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确保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王亚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5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胡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2人,监事赵石梅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莺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刘卫民先生申请辞去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张莺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八届监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刘卫民先生辞去监事 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张莺,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6月生,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职员,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分析主管、预算科长,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山东黄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4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王水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人,独立董事崔劲先生、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董事袁美荣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杨海飞先生、欧新功先生、刘黎明先生、鲁胜先生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钦先生、汪仁健先生、张于女士、张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表决结果: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汪仁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尤建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王亚平先生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尤建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刘钦,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月生,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国家“百千万”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专家,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专家。曾任山东省莱州金仓矿业有限公司仓上金矿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副矿长、矿长兼党委书记,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矿长、党委书记,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矿业建设基地总经理、党委书记兼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黄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黄金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矿产资源部经理兼山东黄金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勘查事业部总裁、党委书记,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外矿业事业部总裁、党委书记。现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业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汪仁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4月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技术员、采矿助理工程师、调度室副主任、采矿主管,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副总经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副矿长,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汪仁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张于,女,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具备证券、基金及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任济南五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山东黄金崮云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财务部经理,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矿业事业部财务主管,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资产规范化主管,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主管,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山东黄金高级技工学校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于女士持有33,10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张肖,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4月生,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泰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项目经理,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风控员、专项审计主管,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山金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尤建新,汉族,男,中共党员,1961年4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曾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同济大学中国科技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大学管理学院特聘院长。曾获全国“杰出管理学者奖”,上海高校教学名师奖,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中国全面质量管理推进40周年杰出推进者等荣誉。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管理理论与工业工程研究所所长,上海市质量协会副会长,上海市管理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心总顾问;兼任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尤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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